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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宓与陈寅恪》:不可同日而语的两本书

《吴宓与陈寅恪》(增补本),吴学昭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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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2月,陆键东先生的《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正式出版,随后一纸风行,“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逐渐成为长热不衰的话题。事实上,早在陆著问世前三年,吴学昭女士的《吴宓与陈寅恪》(清华大学出版社1992年3月版,以下简称“吴著”)已经涉及这一题材,虽未形成同样的轰动效应,但吴著首次披露的吴宓日记及遗稿,像令人惊喜的出土文物一样,受到有心人的关注。可以说,吴著在一定意义上为“陈寅恪热”的到来作了铺垫和预告。此后,吴宓系列文献相继推出,为包括“陈寅恪研究”在内的近现代人文科学研究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素材。2014年,吴女士根据后来陆续寻回的父亲遗稿以及有关资料,对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补充修订,再版了《吴宓与陈寅恪(增补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9月版,以下简称“新版吴著”)。笔者对照阅读之后,觉得吴著与新版吴著堪称不可同日而语的两本书。

新、旧之间:不同和相同

“革命的‘萧光同志’,最终还原成了文化的‘吴学昭女士’。这个当年不肯读父书的女孩,一生最伟大的成就恰恰是整理、出版亡父的文字。”(张求会《裂痕初现:1948-1949年的父女情》,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2年2月12日)吴著大概是吴女士身份回归后的第一本著作,素材直接来源于她正在整理的亡父遗稿,外人自然无从触碰,只能从正式出版的吴著予以转引,由此造成的新失误迄未终绝。因此,对旧著订正、增补,既是对读者尽责,也是对亡父尽孝,更是对历史尽职。综而观之,文化老人吴学昭在86岁高龄之际,向120岁(冥寿)的父亲和124岁的“寅恪伯父”交出了一份最好的答卷。

从15万字的小册子到30万字的大部头,增容扩能只是新、旧吴著众多不同点之一;作者的感言———“名为增订,实际重写”(新版吴著,序言),也在提示着读者必须重新衡量新版吴著的量变与质变。不过,既然作者未变、书名未变,那么新、旧吴著肯定存在着相同之处。在我看来,重做文化人的吴女士,无论整理遗稿,还是撰写著作,其实都在完成同一个使命,那就是昭示父辈的心迹。其中,最为紧要的大概有两点:一是坚守“中国文化本位论”;二是“贬斥势利,尊崇气节”———包括广为人知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因为这十个字原本就是一种“气节”。吴著一开始就是陈、吴二人的合传,准确地说,是二人生命历程的交集史、千古知音的情感史;新版吴著丰富了这一内涵,又增补了“吴宓的最后二十年”———十卷本《吴宓日记续编》的高度浓缩,还进一步拓展了陈、吴同时代的学术圈,呈现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知识分子众生相,从而赋予新版吴著更加厚重的政治史、思想史、文化史、学术史的价值。

提升学术规范性

据吴女士自述,“父亲遗稿的整理工作,于我一九九一年离休后开始”(新版吴著,第503页)。此后二十余年,其学术成果之丰硕足以令专业学者汗颜:1992年,吴著;1993年,《文学与人生》;1995年,《吴宓自编年谱》;1998~1999年,《吴宓日记》(十卷);2004年,《吴宓诗集》;2005年,《吴宓诗话》;2006年,《吴宓日记续编》(十卷);2011年,《吴宓书信集》;2014年,新版吴著。

廿余载绩学不辍,吴女士在提升学术规范性和努力追踪新材料等方面不断获得显著进步。尽管我和乔纳森分别对《吴宓书信集》的编校失误、翻译错误提出过批评(张、乔二文,均见《南方都市报•南方阅读》2012年2月26日),但必须指出的是,《吴宓书信集》的整理水平已经较吴著高出一大截。校点文献、翻译外文从来就是技术活,吴女士年轻时忙于革命,步入晚年才转行开始崭新的事业,即便有亡父友生无私相助,其中的艰辛依然可想而知。明乎此,新版吴著的每一点进步都值得赞赏,耄耋尊长的每一份努力尤其值得敬重。

我所指的学术规范性,不是指新版吴著在引用陈寅恪原诗时全部改用繁体排印,而是指高于个人执守或习惯的普遍性规则。这些普遍性规范无一不是老生常谈,今天反而成了稀缺的美德:如引述原文必须完整、准确,既不能错讹脱漏,也不能曲笔讳饰,更不能断章取义;又如以“无一字无来历”为准绳,一一交代材料或观点的出处;再如介绍人物、定性事件固然可以凸显论者个性,尤须强调客观、中立、合乎逻辑等等。

先说引文的规范性。例一,1920年3月28日《吴宓日记》原作:“此间习文学诸君,学深而品粹者,均莫不痛恨胡、陈之流毒祸世。”(第二册,第144页)新版吴著几乎原样照录:“当时在哈佛习文学诸君,学深而品粹者,均莫不痛恨胡、陈之流毒祸世。”(第23-24页)大量引录、檃栝原作,在新版吴著中比比皆是。以我个人的肤浅体会来忖度,引录、檃栝既可最大限度地避免失真,又可借助于直接引用而贴近原文的驯雅风格。相比之下,吴著的处理明显欠妥:“当时在哈佛习文学诸君,学深而品粹者,均莫不痛恨胡、陈。”(第19页)虽说吴著前此已经说明吴宓等留美学生不赞成胡适、陈独秀全面抨击、彻底否定祖国传统文化,但如此节录难免引致误解。

例二,吴宓1959年7月29日日记抄录了当天收到的陈寅恪诗函,内含《春尽病起,宴广东话剧团,并听新谷莺演望江亭,所演与张君秋微不同也》七律三首,有陈氏自注。新版吴著转录陈诗之后,稍作过渡便径直引用日记原文(《吴宓日记续编》,第四册,第140-141页):“父亲将寅恪伯父寄示的诗作,恭录于当天的日记中,并在诗后写了附记:‘宓按,此诸诗藉闲情以寓正意,虽系酬赠与娱乐之事,而寅恪之人格、精神、怀抱,其近年处境与一生之大节,悉全部明白写出,以为后来作史及知人论世者告。至其记诵之渊博,用语之绾合,寄意之深远,又寅恪胜过他人之处。如(Ⅰ)陆诗如不引注原句,则读者将忽略之,而不赏其‘闻莺’之切新谷莺也。(Ⅱ)钱诗如不引注原句,则读者将谓此句为作者自造而妄谈政治。(Ⅲ)桑下三宿,佛徒所戒,此固人人知之,而宓读《襄楷传》,乃知楷之言天象实切指人事,盖当时滥刑多杀,士气郁湮,故致天变。襄楷等非方士,乃直谏之忠臣耳。更须久久细读,方可尽得寅恪诗中之意。’”(新版吴著,406-407页)陈、吴同为心思缜密、情感细腻、做事认真之人,一生相知深笃,即便是身处无法放言的特定年代,彼此之间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陈诗隐晦难明的心曲,外人无从探解,吴宓附记不啻打开心门的一把钥匙。因此,引录此等文字容不得半点粗疏。吴著此节(第136-137页)之所以不够规范,另有一层原因,似是心存顾忌。吴著因为删削“敏感”言论而导致语意难通的样例,至少还有1961年8月31日陈、吴暮年会晤时的倾心交谈,文长不录。(吴著第144页、新版吴著第429-430页)

再说事理的逻辑性。吴著在编撰体例上较多编年事辑的性质,所叙各事大多脉络清晰,但受制于单一的线性顺序,逐月逐日编排有时反倒会割裂事件的因果关联:

例一,1937年6月、7月的吴宓日记,对冯友兰(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陈福田(新任清华外文系主任)排挤吴宓之始末有详细的记载。新版吴著既紧扣外文系主任之争的内部倾轧,又远溯清华改归教育部直辖后经济、人事诸因素发生变化的背景,还呼应了新文化运动盛行之际学衡派蒙受讥讽打压的外部环境。因此,将1937年6月28日、29日发生的事情———28日,冯友兰为外文系主任易人一事未向吴宓征求意见而寻求其谅解;29日,冯氏亲自送来举荐吴宓远赴德国之中国学院任教的“教育部长公函”———改系于第二章“《学衡》与清华国学院时期”之末,(新版吴著,第162页)不但可以借此表现陈、吴行事风格的差异,而且在内忧外患的险恶中反衬出二人友谊的诚挚。相比之下,吴著将冯友兰送达公函事置于第三章“从北平到蒙自”毫无关系的诸多事务之间,又将陈寅恪力劝好友“慎静以观其变”一节改写为“父亲经与寅恪伯父商议,谢却”,(吴著,第85页)越发令人摸不着头脑。

例二,1943年2月,吴宓以半个月时间重读了陈寅恪之父的《散原精舍诗》,写就读诗笔记五页;(吴著,第109页)1945年8月,他托程曦为陈寅恪诵读此笔记,陈氏为改正数处。(吴著,第122页)吴著循规蹈矩,硬生生将此前后密不可分之事分隔两处。新版吴著则毫无板滞:既补入吴宓在笔记里尊崇义宁陈氏为“中国近世之模范人家”、“文化之贵族”的著名论断,又将两年后程曦诵读、陈氏改订之事直接连缀于此,(新版吴著,第246-247页)文意贯通而灵便。

另外,新版吴著积极采纳、吸收他人的研究成果,计有《也同欢乐也同愁———忆父亲陈寅恪母亲唐筼》、《陈寅恪的哈佛经历与研习印度语文学的缘起》(论文)、《罗家伦先生文存•补编》、《清华人文学科年谱》、《陈寅恪集》、《吴芳吉集》、《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史料》、《纪念陈寅恪教授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清华园感旧录》、《巨流河》、《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清华大学档案精品集》、《梅贻琦日记》等。这些研究成果带给吴著的正面影响或良好变化,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此不赘述。

眼前和将来的期盼

事出有缘,家父与吴学昭女士同庚。在我上两次撰文评议《吴宓书信集》时(2012年),家父仍健在,我感觉不到84岁是个什么概念;等到我第三次评议吴女士的作品时,家父弃养已逾半载,孺慕之思有时只能形诸梦寐,我才醒悟到86岁是多么苍老的年纪。吴女士的精力和气魄远远超过家父,但毕竟也是年近九旬的老人。缘于此,我对新版吴著的期盼———无论眼前的,抑或将来的———都只是一种期盼。

眼前的期盼,是将新版吴著的一些明显的讹误予以订正。如俞明震为俞大维伯父,而非“叔父”(第2页);陈寅恪七弟方恪字彦通,“字”误作“宁”(第3页,吴著无误);“劬宓成为小说家”(第5页)不通,首字当作“勖”;法国哲学家柏格森的生卒年,应为“(1859~1941)”,而非“(1859~1753)”(第15页,吴著无误);“汨罗异代沉君子”,首字不能误为“汩”(第75页);“王步行至校门外”(第79页),据后附《顺天时报》图影(第80页),“至”原为“出”;陈寅恪故庐之一曰“崝庐”,而非“靖庐”(第101页);袁昶为张之洞幕友之一,而非“袁旭”(第101页);季羡林卒年为“2009”,并非“2008”(第110页);“黄垆痛腹”之“垆”,不宜作“炉”(第117页);清华外籍教师噶邦福之原名,为G apanovich(《吴宓日记》第六册,第315、338页),不是“G apanow ich”(新版吴著,第197页);长沙文夕大火发生在1938年11月13日,“十月”(第210页)误;“《1940年中央研究院选举》”(第219页)一文,原题为《1940年的中央研究院院长选举》,作者张剑,刊发于《档案与史学》1999年第2期;“独县新解”(第227页),实为“独具新解”(吴著,第104页);“证见超闳”(新版吴著,第246页),原作“识见超闳”(《吴宓诗话》,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90页);刘文典1943年7月25日致梅贻琦函,经核对插图,“贫困交迫”(新版吴著,第248页)原作“贫病交迫”,“躬行考察”(第248页)原作“躬往考察”;“费起鹤(云臬)”(第268页)有误,费氏之名、字源自《诗经•小雅•鹤鸣》:“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陈康晦为陈寅恪长妹,“康晦姐”(第309页)显然不对;刘适接受陈寅恪指导的硕士毕业论文,题为《中日甲午战争前后之中国政局》,“之”并非“的”(第314页);唐筼1961年8月4日代笔致吴宓函,第420-421页有影件,“车站即广九站”(第418页)首字应为“东”;刘永济写赠吴宓之《减字木兰花》,“同住长江水一涯”(第425页影件)被误为“同在长江水一涯”(第426页);曾广钧《环天室诗集》,误作“《环夫室诗集》”(第493页)等。

将来的期盼,除了建议对所有引录文字进行核校之外,还希望能够对陈怀宇《在西方发现陈寅恪———中国近代人文学的东方学与西学背景》(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以下简称“陈著”)等最新研究成果继续追踪、大胆利用。陈著利用现已公开的哈佛大学早年的出版物,提供了“迄今为止最详尽地介绍和分析寅恪先生在哈佛时其周围学术和生活环境的一个说明”,(陈著,第19页)其中也包括对吴宓当年在美留学的场景还原,完全可以填补国内文献的不足。至于陈著称吴宓“对国学的兴趣恐怕爱好有余,了解不足”,“吴宓是出于民族自尊心、民族感情而提倡保存国故,但却借白璧德之人文主义来提倡,颇有些书生意气”,(第233页)也是见仁见智的一家之言,但不宜视而不见、弃之不用———毕竟陈著的确是近年来陈寅恪研究中材料新颖、见解别致的一本好书。陈著倡导的“以事证之,以理证之,也要以心证之”,该书自身也未必都能做到,却不能因此否认其价值———“这三证法不仅与寅恪先生所谓了解之同情暗合,其实亦是人文学的精要所在”。(第13页)(张求会,学者,著有《陈寅恪丛考》等,现居广州。)

责任编辑:An Ju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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