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在出席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召开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简称修改草案)讨论会时表示,国家版权局将草案文本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修改建议,不是为了听到赞扬,而是为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反对意见。他表示,4月30日之前,国家版权局将通过相关媒体就修法与社会公众展开互动。
王自强说,法律的颁布和实施涉及各个群体的利益,不同群体有不同的见解很正常,这些意见应有适当的交流和反馈渠道。国家版权局确立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的基本思路中就包括“集思广益”,即开放立法,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大修法的透明度,希望通过修法较好地解决目前版权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参加此次座谈会的摄影和美术界知名人士对《著作权法》的修改极为关注,他们表示很高兴看到,权利人多次建议在修法时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修改完善《著作权法》第43条和增加视觉艺术作品追续权等建议,在此次修改草案中均被纳入。大家认为,修改草案符合我国实际,符合权利人利益,对摄影和美术作品权利的保护水平大幅度提升。参会者还就修改草案中部分条款的表述提出了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