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并于5月15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以来,各地新闻出版部门及报刊出版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行动、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在行动中抓典型案例,在自查中找问题,坚决查处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等严重违法违规案件。
组建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省(区、市)都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省开展专项打击和治理行动。比如,江西省由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白文松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局报刊处具体负责各项领导工作的实施、协调和督查。此外,江西省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也相应组建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在甘肃,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张余胜亲自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省局新闻报刊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宣传和报刊出版单位、报刊记者站及其新闻记者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以及违法案件查处的协调;省局反违禁处、“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中涉及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案件的立案、线索收集和查处;省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行动中单位、个人的举报、信访及其证据的收集、转办和违纪违规问题、违规案件查处的督办。
精心部署 制订工作方案
要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只是第一步。为扎实推进此次专项行动,各地还精心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按照通知的总体部署,甘肃省将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分3个阶段开展。5月20日至6月20日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开展宣传和自查自纠工作;6月21日至8月10日为第二阶段,主要是对新闻采访违纪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进行核实查处;8月11日至20日为第三阶段,主要是开展专项行动的总结和上报工作。
湖北省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订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各新闻报刊出版单位、驻鄂报刊记者站(办事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自觉抵制和坚决杜绝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贵州省要求各市、州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驻局纪检组认真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加大打击和治理力度,严肃查处一批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的典型案例。
同时,加强新闻宣传,通过贵州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对典型案件组织媒体报道,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下一步,贵州省新闻出版局、省纪委驻局纪检组还将联合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派出检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报刊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
自查自纠 规范采编行为
报刊主管单位在专项行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环保部所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报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核安全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等单位转发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坚决抵制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行业不正之风,规范新闻采编行为。
各报刊出版单位对此专项行动也高度重视。中国电力报社要求所属《中国电力报》、《中国电业》杂志等单位,按照电监会确定的电力行业媒体开展5个主要阵地建设要求,在采编队伍中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和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等文件,与“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走转改”活动紧密结合,坚决禁止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虚假新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社对采编人员提出严格要求,重申新闻采访报道纪律,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
针对当前少数行业报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群众举报较多,中国产经新闻报社吸取教训,在专项行动开展以后也立刻行动,首先从提高认识入手,要求全体采编人员对照文件所列各种不良现象进行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纪律的一律从严惩处,清除出新闻队伍。同时,中国产经新闻报社开展专项教育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