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全票审议通过了《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制度是企业职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关乎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在表决和通过《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前,人力资源部经过调研和测评,在肖启明社长领导的社委会的支持下,对《细则》反复权衡、修改,最终得以顺利完成并在全社公示并征集意见。
职工大会上,全公司员工除退休返聘人员及两位员工请假外,41位员工全部到会。大会还邀请了保险公司专业人员现场解答。在听取负责人力资源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王嫚宣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后,与会员工进行了详细的咨询和认真讨论,最后以举手表决和签名的方式全票通过了《细则》。
会议认为,公司按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并有健全的民主协商机制,根据原劳动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公司制定的企业年金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切合公司实际,有助于激励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持续健康的企业文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