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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最新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

商务印书馆同步推出《通用规范汉字字典》《〈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

为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需要,教育部、国家语委在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历时十年研制出《通用规范汉字表》。2013年8月19日,《通用规范汉字表》由国务院正式公布。作为当前最权威、最重要的一部汉字规范,《通用规范汉字表》(以下简称《字表》)的面世也意味着今后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都应以其为标准,原有相关字表将停止使用。

为配合《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实施,商务印书馆日前出版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策划的《通用规范汉字字典》和《〈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以解读《字表》,指导规范汉字的使用。

《通用规范汉字字典》由《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组组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宁任主编,研制组主要成员参加编写,著名辞书专家、教育部语用所曹先擢教授担任顾问。字典编写工作于2008年上半年启动,历时五年多,经过十多个校次,于2013年8月正式出版。

该字典收录了《通用规范汉字表》全部的8105字:其中一级汉字3500个,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作用相当于原《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二级汉字3000个,使用度仅次于一级字;一、二级字共6500个,满足出版印刷、辞书编纂、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三级汉字1605个,满足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如姓氏人名、地名、科技术语、中小学文言文用字)的用字需要。《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制定和实施,对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用规范汉字字典》从字量、字用、字序、字形、字音等各方面都反映了国家语言文字方面的最新标准。字典所收汉字按音序排列,依据《字表》体现的简繁、正异关系附繁体和异体,标示字级和笔画数。针对《字表》中收录的每个汉字,《通用规范汉字字典》按照现代汉语的规范标注字音,以普通话义为基准加注字义,这对于只规范了字种和字形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补充。此外,该字典重点提示了《字表》跟之前各种规范的差异、介绍了有关繁体字、异体字的最新调整和说明,对使用《字表》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商务印书馆此次同期推出了《〈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一书。全书分总论、分级与收字、简繁关系、正异关系、字形问题、编排形式、字表效力七个方面,介绍了字表研制的意义和必要性、研制的过程、研制的原则、字表的总体特点,字表与原《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的差异,字表对简繁、正异关系的处理,字表遵循的字形标准,字表的注释原则与类型等。该书不仅是对《字表》的详细解读,也可以作为《字表》的使用指南。

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现代出版机构,商务印书馆长期致力于语文辞书出版工作,编纂出版了包括《辞源》、《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等为代表的大批优秀辞书。此次《通用规范汉字字典》和《解读》的出版将为各界人士有效使用《字表》提供一定的参考。

《通用规范汉字字典》

主要特点1.权威性。该字典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策划并委托编写,《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组组长王宁主持编写。用于解读《字表》,指导规范汉字的使用,配合《字表》的实施。2.规范性。该字典反映了国家语言文字方面的最新标准,包括字量、字用、字序、字形、字音等。《通用规范汉字表》发布后,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都应以该字表为准。《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等原有相关字表停止使用。3.实用性。该字典提示《通用规范汉字表》有关繁体字、异体字的最新调整和说明。如“淼、吒、仝、甦、邨、堃、犇、絜、喆、昇、龢、飏”原为异体字,一般不宜使用,现在用于姓氏人名时为规范字。

内容编排1.字头:该字典收《通用规范汉字表》全部8105字,按音序排列,依据《字表》体现的简繁、正异关系附繁体和异体,标示字级和笔画数。2.注音:一般只注现代汉语读音(专用于文言的除外)。3.释义:一般只收普通话义,不收文言和方言义(教材文言文所收字头除外)。4.提示:这部分是该字典的重要任务,提示《字表》跟之前规范的差异、调整后的字的来龙去脉等。5.附录:收《通用规范汉字表》全表(附国际标准编码)。

《〈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

配合《通用规范汉字表》编写,指导国人正确使用《字表》。全书分总论、分级与收字、简繁关系、正异关系、字形问题、编排形式、字表效力七个方面,介绍了字表研制的意义和必要性、研制的过程、研制的原则、字表的总体特点,字表与原《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的差异,字表对简繁、正异关系的处理,字表遵循的字形标准,字表的注释原则与类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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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规范汉字表》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需要的重要汉字规范。《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后,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应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原有相关字表停止使用。

主要内容《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字8105个,分为三级:一级为常用字集,收字3500个;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三级字表收字1605个,是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另外,《通用规范汉字表》还有两张附表。附表1是《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呈现了规范字和繁体字、异体字之间的对应关系,以指导人们正确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方便古籍阅读和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信息交流。附表2是《〈通用规范汉字表〉笔画检字表》,供查检使用。

编制过程2001年4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在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启动了《规范汉字表》研制工作。字表研制项目是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五”重大项目,先后列入教育部2003年度和2006年度工作要点。

2009年8月12日至31日,初步完成的《规范汉字表》根据有关意见改以《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名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2011年2月,完成字表定稿工作,根据社会意见,定名为《通用规范汉字表》。

2013年6月,国务院批准发布。

编制依据《通用规范汉字表》在整合《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简化字总表》(1986年)、《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的基础上制定。一、二级字表通过语料库统计和人工干预方法,主要依据字的使用程度进行定量、收字和分级。三级字表主要通过向有关部门和群众征集用字等方法,收录音义俱全且有一定使用度的字。

责任编辑:袁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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