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作家琼瑶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写公开信,谴责于正新戏《宫锁连城》抄袭她的旧作《梅花烙》;浙江公布的2013年度全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收入蒋友柏诉周为军及两公司著作权案等,再次引发了人们关于知识产权的热烈讨论。
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全称“世界图书与版权日”),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在越来越多的人将目光聚焦在“今天你读书了吗”上时,一些出版界的有识之士更关心“如何在公平健康的环境下出书”这一问题。4月23日,在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合举办的“如何有效维护知识产权”研讨会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司长王自强、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等分别就出版社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发表了看法,并从守住内容底线、重视作者资源、借助行政力量等多个角度给出了具体建议。
一个健康健全的图书市场,需要所有出版社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需要出版社的自觉和自律。但在现实中,一些出版社往往为了追求不属于自己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侵犯其他出版社的权益。无论是马爱农诉中国妇女出版社抄袭译著《绿山墙的安妮》,诉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署名“马爱侬”的涉及5种语言的13种图书,涉嫌不正当竞争;还是毕飞宇和人民文学出版社诉编剧陈枰、西苑出版社出版剧本长篇小说《推拿》侵权,人民文学出版社面对权益被侵害时选择的都是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该社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宋强在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明确表达了该社维权的决心:“我们将侵权者送上法庭,不仅仅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多的是出于对出版市场混乱的一种担忧,对出版业未来发展的担忧。”他表示,人文社希望通过自己的维权,为中国出版业的良性发展作一点贡献,这是他们多年遭受侵权后的真实想法。
尽管近几年,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宗旨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作家维权联盟、数字音乐维权联盟相继成立,然而事实上,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并未因此减少,且一些出版业的侵权案件判决结果表明,被侵权者所获的赔偿数额越来越少。北京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建红建议出版社:首先,在进行维权诉讼的时候,一定要重视如何确定诉讼损害赔偿数额的问题;其次,在提出赔偿数额时,维权者一方面可以以有关法律为参考,按照稿酬标准的合理倍数来确定赔偿数额,另一方面则可以参考该作品在正常传播、使用中所获的市场对价来确定赔偿数额。
王自强、王志成等专家则强调了作家授权清晰及借助行政力量多管齐下在维权中的作用。王自强强调,知识产权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资源。只有守住内容底线,同时抓住版权,才能最大程度地利用好这一资源。“成熟的出版社不是到处抓作者资源,而是善于培养作者资源,有完整的作者群。”他还表示,作者和出版社对著作权有不同的价值判断和利益诉求,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很关键。
王志成介绍说,一直以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在维护知识产权方面都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如开展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主旨的专项治理工作“剑网行动”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他建议出版社在今后的维权工作中,一是可以考虑同时通过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可以建立起一支专业的维权团队;三是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呼吁,出台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