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 部门工作动态 | 集团新闻 | 媒体关注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专题报道 | 一周回顾

《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国家以民为本 个人先义后利

2

5月19日,《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国学流变与传统价值观》出版座谈会在中国出版集团举行。该书由三联书店出版,作者陈来是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据出版方介绍,该书为国内首部系统讨论中华文明核心价值的专著,从不同层面探讨了中华文明的价值偏好。陈来认为,中华文明核心价值所强调的仁爱原则、礼教精神、责任意识、社群取向以及对王道世界的想象与实践,贯穿于二千多年的历史实践。这些价值原理不仅在前现代的东亚世界被广为接受,在当今时代,对全球建立关联社群、合作政治、和谐世界,仍具有普遍意义。

国家层面

以人为本,以民为本

该书将国家层面的价值观主要概括为“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以合为上”。世界主要文明古国大多奉行“以神为本”,而中国最早从“以神为本”的文化转向“以人为本”的文化。到了西周前期,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如孔子说“敬鬼神而远之”,那时“以人为本”的基本观点是,人事比神事更重要。这个思想一直影响到近代。毛泽东说:“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就是发挥了“以人为本”的价值文化。

“以民为本”在儒家以前已开始酝酿。《尚书》里有“民为邦本”的观念,“邦”就是国;这个观念甚至可以反映在某种宗教的意识形态上,“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代表最高的神,但是这个神没有自己的意志,而是以人民的意志为意志,以人民的视听为视听。后来,孟子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很明显地强调了人民尊于君主、重于君主、高于君主,我们以前习惯把它叫做“民本思想”,也即是“以民为本”。

“以合为上”或者“以合为本”,这个“合”不是和谐的和,是合作的合、合一的合。在中国历史文化里,处理民族、国家这类事务时,强调合一高于分立。在中国历史政治文化里、在管理国家时,这是很重要的价值观,从上到下都以合为高、为尊、为贵,不赞成分立。

“以人为本”强调人高于万物,“以德为本”强调道德重于法律,“以民为本”强调人民重于君主,“以合为上”强调合一高于分立。

社会层面

责任成为个人社会实践动力

另据介绍,该书提出在社会层面的价值观包含四个层次:责任先于自由;义务先于权利;群体高于个人;和谐高于冲突。

首先,中华文明核心价值主张个人与他方构成关系时不能以自我为中心,而应以自我为出发点、以对方为重,个人利益要服从责任的要求。人常常为承担责任而忘我,责任往往成为个人社会实践的重要动力。个人处于社会关系网中,与多种对象结成各种关系,因此个人的责任是多重的而不是单一的;个人有多少角色,就相应承担多少责任。中华文明核心价值注重责任担当。孟子讲,君子自任以天下为重。从先秦的士君子到汉代的士大夫,都突出责任意识,强调个人对天下国家的责任,而不是突出个人自由。在汉代到宋代的士大夫中,责任意识的代表就是范仲淹提倡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后,明代士人提出“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明清之际顾炎武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清代林则徐提出“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些都对社会带来深远影响。

个人价值不能高于社群价值

该书提出,在中国的思想中,特别是儒家思想中,强调义务的优先性。中国人的伦理观念强调义务感,义务取向的德行不是声张个人的权利,而是努力实现对他人的义务、履行自己身上所负的责任。另外,根据中国文化的看法,人在世界上的生存不是个体的独立生存,一定是在群体之中的生存、生活,人的道德的实现也一定要在社群生活中实现。超出个人的最基本社群单位是家庭,扩大而为家族、社区以及各级行政范围。中华文明特别重视家庭价值,而家庭是个人向社会发展的第一个层级。中国文化的主流思想不强调个人性的权利或利益,认为个人价值不能高于社群价值,社会远比个人重要,而强调个人与群体的交融、个人对群体的义务,强调社群整体利益的重要性。

“天人合一”成为价值理想

中国文化注重以和为贵,中华文明强调追求多样性的和谐。人类的和谐在根本上来源于天地的和谐,即自然的和谐。和谐是一切事物的生成原理,没有和谐就没有万物化生,和谐的实现有深刻的宇宙论根源。构建一个和平共处的世界,是中华文明几千年来持续不断的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汉代以后被表达为“天人合一”,成为中华文化的价值理想。这种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对纠正无限制地征服自然、不顾及环境与生态平衡的观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延伸阅读

个人重义轻利,先义后利

该书对中华文明个人层面的价值观也有所分析。该书提出,中华文明个人层面的价值观,如重义轻利或者说先义后利。孔子提出“义以为上”,荀子提出“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孟子》开篇就是“何必曰利”,都是“重义轻利,先义后利”的思想。其次是以理制欲。理就是道理的理,欲就是欲望的欲。《荀子》里讲“以道治欲”,道和理是相通的,不能任由欲望自己发展,一定要有个统帅。这个统帅一定是理性,一定是道理。中华文化传统里有大公无私的观念。《尚书》里已有以公去私的讲法,宋明理学认为私是可以有的,但私的上面一定有个东西,就是公,并且强调这个私必须由公去主导、去把握。而涉及生死的问题,从孔子到孟子都表达了人格的尊严、人对道德理想的追求,比仅仅生命的保存还重要。

责任编辑:曹宇

分享到:

主办单位: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网站维护: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203号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2009,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20530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