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单位工会:
根据2013年工会工作部署,决定在5月份评选表彰一批集团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现将有关评选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本次评选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成立工会组织的各单位工会中评选。各单位可根据评选申报条件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组织推荐申报,由集团工会联合会审定。先进集体:拟评选模范职工之家5个(在各单位工会中评选),模范职工小家5个(在各单位分工会或工会小组中评选)。先进个人:拟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20个(在各级工会专兼职干部及工会小组长中评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50个(在各级工会会员中评选),优秀工会之友10个(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评选)。
二、评选申报条件:
(一)模范职工之家(小家)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按照集团工会联合会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2、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建家活动,积极探索建家工作的新路子,并取得切实成效;
3、积极配合党组织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4、加强职代会建设,保障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主动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妥善解决劳动纠纷,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5、认真开展“以人为本、真情关爱”及送温暖活动,努力为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6、工会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工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
2、热爱工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本级党组织的各项指示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做好工会各项工作;
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活动,为职工群众做好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热心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4、关心工会组织,热心工会工作,乐于为职工服务,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工会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5、重视工会工作,支持工会组织开展活动。
三、评选申报办法:
1、先进集体评选:请各单位根据《开展评选合格及模范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办法》(中版工字[2010]19号)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模范职工之家(小家)。集团工会联合会组织评委对申报的职工之家(小家)进行检查评选。
2、先进个人评选:请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职工自下而上推荐。经本单位工会同意后,报集团工会联合会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并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3、要通过本次评选、推荐和申报活动,大力宣传先进,总结经验,不断推进工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4、各单位按照集团工会统一制发的模范职工之家(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申报登记表认真填报,一式两份,于2013年5月20日前报集团工会联合会办公室。
附件:1、中国出版集团模范职工之家申报登记表
2、中国出版集团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3、中国出版集团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4、中国出版集团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
5、中国出版集团优秀工会之友申报登记表
以上附件,请各单位在集团党群工作QQ群的群共享里下载。
中国出版集团工会联合会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