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署将督查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

为督促各地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新闻出版总署9月14日发出通知,决定于9月20日~10月20日期间派出5个督查组,由署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地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传达贯彻、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情况以及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其中,在传达贯彻、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情况方面,总署将重点督察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是否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对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部署,将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是否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向社会广泛宣传《通知》精神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是否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分工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在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方面,总署将重点督察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是否按照要求,对本地区2010年以来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清理检查工作是否深入扎实,检查结果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查清了本地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质量、价格、市场等六个环节的基本情况,发现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否针对全面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立即进行了整改,整改工作措施是否到位,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特别是校园周边市场是否得到优化,整改工作中是否存在有法不依、姑息迁就,甚至搞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的问题;是否对从全面清理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进行了梳理,是否追根溯源进行了查处,是否按时完成了总署重点督办案件的查处工作,是否追究了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是否建立了本地区案件查处工作机制;是否结合工作实际,将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纳入日常工作,是否落实了工作部门和人员,建立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本次督查采取分组分片区督查方式进行。每个督查组确定一个省(区、市)为重点督查地区,采取深入基层、明察暗访方式全面了解清理检查和整改情况。每个督查组召开一次片区会议,听取各省(区、市)主要负责人汇报,并通报情况,就地指导工作。对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全面清理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的,现场督促整改,并追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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