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坚持群众路线、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新闻出版系统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和履职能力,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布《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和“为民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该活动旨在动员各级新闻出版部门、新闻出版单位在服务群众中推动新闻出版业科学发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实施意见》指出,在新闻出版系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和“为民服务”活动,要紧密结合新闻出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服务人民和促进新闻出版改革发展,着力解决新闻出版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实施意见》提出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坚持“五个结合”,强化“六项管理”。
坚持“五个结合”。具体包括: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举办专题学习研讨会等形式,深化群众观念;与“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考察学习、邀请各条战线模范人物座谈交流等,引导广大新闻出版工作者自觉维护良好职业形象;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眼睛向下看、身子往下沉,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争先进、当优秀,认真做好出版惠民工程;与庆祝建党90周年相结合,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融入各项纪念活动中,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与开展“为民服务”各项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送书、读书、编书、出书”、捐赠爱心字典、百家出版社文化助残公益行动、平价图书进基层等活动,切实增强新闻出版产品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强化“六项管理”。第一,进一步加强新闻出版(版权)执法和监管。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打击工具书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盗版盗印、印制假发票等非法印刷复制行为;持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等行为;加强视频网站监管,并将范围逐步向网络文学和网络音乐拓展。第二,进一步规范教材教辅出版发行秩序。对教辅图书出版单位在出版资质和书号资源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严厉查处买卖书号和一号多用行为;规范教材图书编写、审定、出版等相关工作,修订完善教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教辅图书定价,禁止借教辅图书变相乱收费;严厉打击非法出版发行教辅图书行为。第三,进一步规范新闻报刊采编秩序,严打“四假”。加强记者、记者证年度核验管理;开展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百日行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报刊活动和记者职务行为。第四,进一步加强对学术期刊的管理。对学术期刊忽视学术质量、靠收取版面费牟利问题实行标本兼治;加强国家重点学术期刊工程建设,建立学术期刊编辑准入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五,进一步深入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相关协会修订《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及《合同范本》;建立新闻出版单位诚信档案;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鼓励创作生产更多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作品。第六,进一步落实对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监管其收费行为与社会服务活动;建立对行业社团的评估和绩效考核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社团负责人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惩戒和退出机制、秘书长例会制度。
同时,《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学习宣传阵地,及时反映活动各项进展和成果,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扩大影响、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