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额尔古纳河右岸》荣获第七届茅盾文学奖,我感到特别的安慰。记得,2007年春,我们这些小说学会小说排行榜评委,在山东济南齐鲁晚报社为2006年长篇小说作评选时,一致赞同《额尔古纳河右岸》入榜;但万万没想到的是,临近评选工作结束时,秘书组经查核却发现该作系2005年之作,只得让它下了榜。这个“重大的遗漏”,让我们好些人为之遗憾,乃至懊丧。有意味的是,2008年春,评委们集中在天津师大进行2007年评选工作时,竟然都不约而同地将迟子建的《起舞》,列为中篇排行榜榜首,大家似乎都有一种要为去年的“遗漏”作补偿的心理动因;当然,谁也没有这么说出来,但我总觉得许多评奖活动中,对“遗漏”的“补偿”并非个别现象,就是茅盾奖的评选,何尝不是如此。我曾是第二、三、四届茅盾奖“读书班”成员(读书班的工作,即由评论家们从各出版社和地方作协推荐上来的百余部长篇作品中,阅读、精选出20-25部作品提交评委会,作为候选篇目),记得当时就有个规定:倘若发现上届评选中有重大遗漏的话,读书班仍然可以将其作为补遗,上交给评委会的候选篇目中。在我经历的三届读书班活动中,尽管没有此类的补遗情况;但像授予萧克将军《浴血罗宵》为第三届茅盾奖荣誉奖,却还是存有“补偿”意味的。宗璞《东藏记》获第六届茅盾奖,我也同样觉得是对她整个文学成就的补偿。当然,“补偿”并非常态,被补偿者必须具扎实根底和突出贡献,才可能获取他应得到的褒奖。“茅奖”已有一定补偿机制,但依然须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人性化的评奖活动才显得温良、温暖而得人心,恳切地希望“茅奖”评选少一些遗漏,尤其少一些因政治文化因素干扰而出现的重大遗漏,如张炜《古船》所遭遇的那样。如何补偿诸如此类的遗漏、遗憾,正考验着我们的文坛。
回过头来再说说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及其获奖。《额尔古纳河右岸》除了作家一贯持有的诗性语言风貌和古典浪漫情韵外,最让我心动和思索的,却是她那独特的历史哲学、死亡美学和萨满宗教精神了。我总觉得“茅奖”应兼具文学史分量,而这部长篇正以她的独特性经受住了文学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