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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民诉实施难点 全程指引司法操作

评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操作全攻略》系列丛书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操作全攻略》系列丛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

自2013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开始实施。本次《民事诉讼法》的大修从多角度完善了民事诉讼的规则和程序,修改和增加了80多处,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有助于广大法官朋友更好地操作《民事诉讼法》,日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紧密结合当前新法适用中的疑难重点问题,隆重推出了《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操作全攻略》系列丛书。

本套丛书具体包括五本,分别是《民事立案技能》、《民事调解技能》、《民事证据规则适用》、《民事审判技能》、《民事执行技能》。丛书从民事诉讼各个环节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针对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对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诠释,可谓亮点纷呈:

第一,本套丛书编撰阵容权威,从而确保了丛书较强的专业指导性。该套丛书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周继军担任总主编。编写团队包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高级法官以及各区县的具有丰富基层审判经验的优秀法官,他们都具有丰富的司法操作经验和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吴在存,参与并主持最高法院、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10多项,获奖18次,出版法律专著10多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综合处负责人、一级法官、法学博士刘玉民,曾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4项,获得学术调研类奖项24个,新闻宣传类奖项72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马军,荣获“全国优秀法官”“中国政法十大英杰”“北京市十佳法官”、“北京市海淀区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第二,本套丛书密切结合《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亮点,根据目前实施中

遇到的疑难问题作了深入浅出又重点突出的全新解读。那么,丛书都重点解析了哪些修改亮点呢?

一是作为证据使用的“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包括电子签名、电了信息等等,与传统的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有所区别。也就是说,短信、QQ聊天记录、微博,电子邮件、电子合同等都将成为有效证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63条明确:“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

二是实行一审定音的“小额诉讼”。小额诉讼制度是这次修改《民事诉讼法》新建立的一项制度,和其他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两审终审最大的差别是,小额速裁是一审终审。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157条第一款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这充分考虑到了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情况,对小额诉讼的门槛不做统一规定,而是规定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以下。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为41799元,按30%计算,全国大多数省区市为12000多元。

三是对“公益诉讼”的增设规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条款的增设具有宣示意义,它是《民事诉讼法》修改最大的亮点之一,它意味着社会组织发起公益诉讼,师出有名,有法可依,我国公益诉讼制度迈出了跨越性一步。公益诉讼维护的不是某一个特定人的利益,而是维护公共利益,与每个公民都息息相关,所以,公益诉讼应该得到更大范围的实践。另外,通过公益诉讼,不仅可以维护社会环境公共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还可以震慑潜在违法者,增大他们的违法成本。

四是“恶意诉讼”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近年来,当事人以虚假的事实提起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的合法程序谋取不当利益,恶意诉讼有愈演愈烈之势。它既严重损害了无辜者的利益,又破坏社会诚信,浪费司法资源,也严重干扰了民事诉讼活动,并损害了司法的权威,给正常的司法秩序造成很大冲击。若对此处理不当,势必会造成公众对诉讼的不信任感和对社会的抵触情绪。为此,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第113条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促进裁判公正。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同时,第2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的法律监督,原有规定确实不清楚,现在明确了,是个很大进步。同时,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扩大了监督范围,将民事执行活动和人民法院的调解活动纳入法律监督范围。

第三,丛书体例别致和谐,要点精准突出,分析透彻简明,案例新颖权威,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丛书具体内容板块包括:规则要点与技巧、疑难问题与解决思路、现实司法案例重点解析、相关法律规定链接等等,这样便于为广大法官提供最新民事诉讼应用方面的实务指导,以满足其解决司法疑难的实际需求。比如,《民事审判技能》把增强法官民事审判技能作为研究的基本任务,注重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并结合大量具有典型性的鲜活案例,在案例选择、文字表述、评析内容上做了相应的安排,做到专业性与普及性、知识性与可读性的统一;《民事立案技能》在编排上不是按照传统的程序法和实体法的简单分类去构架,而是紧密结合立案实践,以立案时常见纠纷案件类别来进行构思和编排,即以“立案标准”、“立案关键”、“立案技巧”、“典型案例分析”的体例来编写,同时,本书对立案时所遇到的案由、管辖、当事人、起诉审查等法律条文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和剖析,在界定立案标准的同时,又指出立案关键与立案技巧,让法官和当事人在立案时开卷即得,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民事证据规则适用》归纳了如何确定证明对象,如何收集证据的技巧与方法,如何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等大量的证据运用方面的技巧和方法,同时围绕日常生活中适用证据规则经常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探讨;《民事执行技能》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为主线,对现行执行法律规范进行了全面疏理,对其司法适用和执行艺术作了系统论述,并且结合了大量的执行工作案例;《民事调解技能》由“纠纷概念与特点”、“纠纷调解的要点”、“纠纷调解的技巧”、“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组成,基本涵盖了诉讼纠纷的重要内容,对婚姻家庭、医疗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审判实践中频发的纠纷均有所涉及。本书对审判实践中的调解经验和法律适用进行了认真地总结和提炼,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实用性,能够为各地法院和法官提供借鉴与参考。

在继《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丰富和发展的标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成果和健全完善,它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进程。在《民事诉讼法》实施之际,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所推出的《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操作全攻略》系列丛书针对性强、独具一格,是非常适合广大法官朋友参考适用的一套不可多得的好书。正如丛书总主编周继军在总序中所提到的:“相信本套丛书的出版发行,必能对广大读者学习和掌握新《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有所帮助,并对司法工作人员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新《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An Ju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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