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澜“被出书”出版社与作者被告上法庭

知名主持人杨澜被冠名出书,自己却毫不知情,后将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及作者李文静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60万元。日前,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以及作者李文静立即停止侵害,停止《杨澜给女人24堂幸福课》一书的再版印刷、发行;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杨澜诉称,2009年12月,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未经其授权出版发行《杨澜给女人24堂幸福课》一书,该书定位为女性人生哲学类通俗读物,作者为李文静。该书不但以杨澜的姓名命名,且在封面、页面大量使用杨澜肖像照片,通篇贯穿杨澜的经历、经验以及表达为:“杨澜认为:……”“杨澜说:……”等表述形式的个人观点、作品等内容。另外,书中涉及杨澜的婚姻家庭、个人情感、事业成就等诸多方面,并大量引用不属于杨澜观点和作品以及重新拼接的事实片段,使消费者误以为是杨澜观点。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姓名权和肖像权。杨澜认为,出版社及作者通过这样的手段,将《杨澜给女人24堂幸福课》一书打上了“杨澜”的烙印。同时,被告通过上述行为,强行将侵权作品与杨澜之间建立联系,使公众误以为这一联系的存在,以实现其违法获利的目的。

法庭上,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以及作者李文静均不同意杨澜的诉讼请求。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辩称,该书的出版行为系合法行为并不构成对杨澜姓名权的侵害,此外,该书内容积极向上,公开销售并未对杨澜造成负面影响。在接到杨澜主张相关权利的函件后,已要求各销售网点停止销售,避免了损害后果的延续。作者李文静则表示,编著此书是因对杨澜的崇拜,希望借助解读成功人士的观点引导年轻女性正面发展。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作品名称为《杨澜给女人24堂幸福课》,封面使用大幅杨澜照片,书中内容多以杨澜口吻及立场表述“杨澜言论”,按一般生活经验及社会常理判断,足以使阅览该书的读者产生该书作者系杨澜本人或者该书经杨澜本人授权的客观效果,同时,李文静在撰写文稿时,以杨澜口吻及立场所表述的“杨澜言论”,并未获得杨澜本人的认可,因此可以认定涉案作品属未经其同意冒用杨澜姓名的情形。此外,根据杨澜提交的公证书所载,涉案作品在市场的公开销售,客观上已给杨澜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故认定,涉案作品已构成对杨澜姓名权的侵害。涉案作品系以销售获利作为出版目的,该书封面及偶数页页眉的插图上均使用杨澜的肖像,对于上述肖像的使用,二被告均认可未经杨澜同意,故涉案作品已构成对杨澜肖像权的侵害。涉案作品的出版、发行、销售行为,系李文静与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共同行为所致,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虽向下属发行部发出了“停止销售涉案作品”的通知,但该通知客观上并未有效阻止涉案作品在市场上继续销售之行为,故法院对杨澜要求二被告停止该书的再版印刷、发行之请求予以支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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