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音乐出版社荣获“2008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二等奖”

8月12日,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的决定》,人民音乐出版社荣获“2008年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二等奖”。

2008年度人民音乐出版社的打击盗版工作卓有成效,除了继续以“音联体”为单位,联合各方力量打击盗版,坚决制止“威海音乐教育网”、“中国舞蹈学习网”等网站的盗版侵权行为之外,以乐谱租赁为核心的版权保护工作更是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乐谱租赁是为艺术演出团体或个人提供的一项有偿服务。人民音乐出版社于2007年正式启动乐谱租赁业务,这项业务在国际音乐界已开展了相当长的时间,其经营模式与相关规范也已十分完善,但在我国仍是一种全新的业务。

相比国外完善的版权保护机制,我国乐队和演出团体在演出中大都使用复印或手抄的作曲家作品,这严重侵犯了作曲家的版权,在国际上造成了消极的影响。因此,在演出团体和教学单位坚定树立“使用正版曲谱”的概念十分必要。

为了更好地维护作曲家的权益,更加方便国内团体或个人对优秀音乐作品的使用,将更多中国优秀的音乐作品推向世界、促进中外音乐文化的交流,该社正式启动了乐谱租赁业务。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业务开展顺利并初见成效。截至2008年底,我社乐谱租赁中心已接收租赁订单27个,涉及演出作品38个,演出场次33场,租赁收入达20万余元;其中,有6个作品先后向海外租赁,收入2万元人民币。

为更好地推动以乐谱租赁为核心的版权保护,该社分别与德国、奥地利和美国等多家国际知名音乐出版公司合作,使人民音乐出版社乐谱租赁业务具有国际水准。在将中国作曲家创作的优秀作品向国内外推广的同时,帮助国外的音乐出版社在中国开展乐谱租赁业务,保护国外音乐著作权人的版权。这表明人民音乐出版社在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国际交流方面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为延伸音乐出版领域的版权保护工作,该社在推出《中国当代作曲家曲库》的同时,于2007、2008年分别举办了两场《中国当代作曲家曲库》音乐会。音乐会的成功举办带动了《中国当代作曲家曲库》29部总谱的热销。 “乐谱租赁”业务也逐渐被业界认可。以郭文景先生的竹笛协奏曲《愁空山》和刘湲先生的管弦乐作品《土楼回响》为代表的十余部总谱作品被国内外数十家交响乐团租用演出。“国内乐队必须使用正版乐谱”的理念正在深入人心。

鉴于人民音乐出版社在保护版权工作中取得了较大成绩,根据《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决定对包括该社在内的、在2008年度打击侵权盗版、查处重大案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73家(其中出版社8家)有功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这是继该社获得2006-2007年打击盗版有功集体二等奖之后第二次获得此项荣誉。

打击盗版、净化市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人民音乐出版社在为读者献上优质音乐出版物的同时,也以此为己任。2009年,在社领导的统一部署下,人民音乐出版社即将对维护音乐出版物市场秩序,打击盗版侵权采取进一步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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