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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汉违法”争议双方激辩 李敏生:江蓝生等曲解客观事实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辞书学会会长、《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修订主持人江蓝生,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专家、商务印书馆副总编辑周洪波,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敏生,北京创造学会常务理事宇文永权今天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第六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西文字母词违法之争 正反双方说分明”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在谈到“双方争议的焦点”时,李敏生认为,争论的焦点有两个,一个是事实,一个是法律根据。“关于事实,必须要准确、精确,依照客观事物本来的面貌进行认定。因为这个事实的问题,它是个定性的问题,涉及到问题的性质和本质的问题。所以,事实是最重要的,必须要完全、准确、精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

李敏生说,我们这个举报是严格依照客观事实,并且是精确的、准确地进行表述,这就是《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正文收录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是违法的。“每一个字都是在书上能找到的,符合书上本来面貌的。就不用再拿出这个书了,这是明确的的事实。但是江蓝生等同志在这个客观事实面前给予了曲解。首先,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究竟是放在了什么地方?究竟是放在了正文当中还是附录当中?这是不容混淆的。另外《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对什么是正文也解释得非常清楚,正文就是本文,就是与附录、注解相对的,大约是1666页。所以正文和附录的界限是泾渭分明,不容混淆的。可以把书拿出来,书里把正文和附录也是泾渭分明,非常清楚。总目就表现得非常清楚,另外书中用的版页也是相隔离的。所以我们认为,讨论问题必须要从最准确的、最精确的客观实际的事实出发,放在正文当中就是放在了正文当中,就不要说放在了正文的后面,就具有了附录的性质,这是不对的。放进了正文,首先就具有正文的性质,怎么能说具有附录的性质呢?所以江蓝生同志的稿子当中说我概念混乱、逻辑混乱,我说不对,这里才是真正的概念的混乱、逻辑的混乱。所以我们讨论问题,必须严格从事实出发,要定性,你放在了什么地方就是放在了什么地方,不要回避,不要曲解,不要抹煞,不要玩儿什么概念来抹煞这个准确的基本事实,你放在了正文当中就是放在了正文当中,你放在后面还是前面都是在正文当中。所以在这个客观事实上,是我们最根本的分歧,你要不要尊重客观事实,还是歪曲、曲解客观事实,这是非常重要的。”

对此,江蓝生回答称,我认为这次争论的焦点是双方的语言规范观不同。举报组织者打出的旗帜是“捍卫汉语的纯洁性,并不惜提高到法律和政治的层面”,而我们认为,这个口号不科学,不应该把它绝对化、极端化,这是争论的真正的焦点。正因为这个是焦点,所以才出现了举报我们把西文字母放在了《现代汉语词典》里是违法的,它背后的理论是所谓要捍卫汉语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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