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政府网8月8日对外公布了这两个纲要。
其中,《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提出,广泛开展图书阅读活动,鼓励和引导儿童主动读书,为儿童阅读图书创造条件。推广面向儿童的图书分级制,为不同年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增加社区图书馆和农村流动图书馆数量,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有条件的县(市、区)建儿童图书馆,农家书屋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性别平等原则将在文化与传媒等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我国将完善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监管机制。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大力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将制定和落实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对文化和传媒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评估,制定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的文化和传媒政策,禁止性别歧视。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培训规划,提高媒体决策和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完善传媒监管机制,增加性别监测内容,吸纳社会性别专家参与传媒监测活动。监督新闻媒体和广告经营者严格自律。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