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国动漫艺术精品力作的涌现,加快动漫产业发展,经中央批准,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今年将首次增设动漫奖。日前,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出《关于评选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首届动漫奖的通知》,对具体的评选工作作了规定。
根据通知,首届动漫奖将设置最佳动画电影奖等12类共30个奖项。其中,最佳动漫出版物奖2个。评选范围为2006年~2011年在我国依法播映、出版、演出、传播并具有明确著作权属的我国动漫产品和技术成果以及我国优秀动漫创作者或团队,动漫企业及相关传播、教育机构,技术成果和动漫品牌、形象。
通知指出,动漫奖申报作品应突出原创,思想内容积极健康,体现民族精神、民族风格和民族特色;艺术表现创意新颖,充分发挥动漫艺术的特点,角色造型和场景设计独具魅力,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受到群众公认和喜爱,在市场取得较好业绩,市场占有率较高,市场发展潜力大。
首届动漫奖由文化部、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共同主办。申报时间为10月10日~11月10日。申报动漫出版物奖项可通过申报人(单位)户口(注册)所在地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向新闻出版总署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