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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唱规范国歌 唱好中国声音

人民音乐出版社举行“拥护《国歌法》实施暨国歌出版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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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国歌法》实施暨国歌出版发布会”在解放军军乐团军乐厅举行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以下简称《国歌法》)的诞生与正式实施,向社会大众加强国歌宣传教育,9月29日,人民音乐出版社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中国国家交响乐团联合主办的“拥护《国歌法》实施暨国歌出版发布会”在解放军军乐团军乐厅隆重举行。

2017年9月1日,《国歌法》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歌是《宪法》确立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凝结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不屈不挠、英勇奋斗的精神,凝聚着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国歌法》的颁布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国歌的奏唱场合、奏唱礼仪和宣传教育等进行规范,保证了国歌奏唱和使用的严肃性与规范性,有助于维护国家尊严,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在国歌立法过程中,身为音乐出版“国家队”的人民音乐出版社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与安排,结合几十年来音乐专业出版与专业制谱的经验,参与了大量重要工作。人民音乐出版社多次参加《国歌法》草案和国歌曲谱的专家研讨会,建议将原草案中所附曲谱由简谱、五线谱对照谱改为简谱、五线谱分排形式并被采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宣部文艺局的领导下,人民音乐出版社依据1982年全国人大公报中的版本重新绘制、审校了草案所附国歌旋律曲谱的标准五线谱版和简谱版;提供了草案中涉及国歌曲谱的相关名词释义和说明文件,并正式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资料。

为践行使命与担当,以实际行动拥护《国歌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推进《国歌法》的落实,保证国歌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体现国歌立法的意义与价值,推进国歌的规范使用、全面普及和广泛传播,人民音乐出版社于9月及时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旋律曲谱及教学挂图,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合作推出了国歌管乐版,与中国国家交响乐团合作即将推出国歌交响版、合唱版,以满足全国上下与社会各界当务之急的现实需求。发布会上,人民音乐出版社举行了赠书仪式,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现场演奏了国歌,30名少年儿童依据新版曲谱、按照礼仪要求现场演唱了国歌。为了保证后续渠道销售与服务,发布会还邀请了国内重要的出版物发行机构——新华书店总店、最具影响力的出版物外贸机构——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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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集团党组成员、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岩(右一),中国交响乐团团长关峡(右三),解放军军乐团指挥张海峰(左一),人民音乐出版社社长莫蕴慧(左二)向学生代表赠送国歌教材

人民音乐出版社一贯秉承“用音乐记录历史,用出版记录音乐”的社会责任和文化使命,始终以唱响中国声音、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为己任,在出版大量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兼具的精品力作的同时,努力推进国家音乐曲谱出版、音响制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在记谱、制谱、印谱的标准管理体系建设上取得突出成果。2008年,第29届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指定授权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北京欢迎你——2008年北京奥运会歌曲集》和奥运会主题曲《我和你》,取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近年来,人民音乐出版社陆续出版了《复兴之路》《抗战歌选(1931—1945)》《不忘初心》《中国军乐——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曲》《嘹亮军歌——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优秀歌曲集》等一批优秀主题出版物,以及《中国音乐词典》《中国当代作曲家曲库》《中国音乐作品百年典藏》《古乐之美》《弦乐中国》等一批体现文化传承的重点产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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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军乐团奏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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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人员起立共唱国歌

国歌是国家的第一声音,是国家的一种象征和标志,体现着国家精神和民族情怀。在《国歌法》正式实施的庄严一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奏准国歌,唱好国歌,唱响中国声音!

责任编辑:袁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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